今年以来,旬邑县把加强村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采取五项制度规范村组干部行为。一是工作承诺制。村两委会班子每年初向群众公开承诺全村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及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事项说明原因,重新承诺。 二是离任审计制。对离任村干部由乡镇纪委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审计,将审计结果分别在乡村备案并向群众公示。 三是实绩考核制。由乡镇成立考核组,设置管理指标,每半年对县乡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量化考评,以此作为干部工资发放和是否继续任职的重要依据。 四是谈话诫勉制。每次考核测评结束后,由乡镇党委负责对群众意见较大和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达到30%以上的村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以观后效。五是村务公开制。通过会议、喇叭、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农村税费改革等农业农村工作政策,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旬邑信息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