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在组长、省建设厅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张孝成的带领下,对由清华大学规划院修编的《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审查,通过审查原则同意该总体规划,并对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委书记千军昌,市长庄长兴,市政协主席杨光明,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效民,市委常委、咸阳军分区司令员张建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庆智等出席了当天上午的审查会。
庄长兴与会致词,他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2002年10月起,咸阳市委托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实施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经过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 《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评审稿)》。他指出,此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城市为总体目标,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注重在区域发展一体化的大格局中谋划城市发展,二是注重从彰显城市历史人文特色上谋划城市发展,三是注重从城市统筹发展的大战略上谋划城市发展,四是注重从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上谋划城市发展。他最后希望各位专家畅所欲言,严格审议,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规划更加完善、更加合理、更加科学,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提供规划保障。
审查会上,清华大学规划院有关负责人从规划修编重点、区域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协调规划和中心城规划等方面,对修编的《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详细汇报和说明。
经过认真反复审议,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认为,该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内容齐全,达到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原则同意该规划的基础上,专家组还从推进西咸经济一体化、扩大城市发展空间、集约节约用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咸阳城市环线、提高渭河沣河设洪标准、明确规划期限等方面,对该规划提出许多富于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建国以来,咸阳市区曾先后进行了8次较大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目前执行的总体规划是1994年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规划期限由1994年至2010年,城市人口59万,其中主城区为49.4平方公里。到去年底,我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62平方公里,市区人口达70万人,94版城市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