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城建局局长王靖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08年城市建设十大工程部分项目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8年我市在城建项目实施期间,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金融政策紧缩、土地政策从严、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有限的城建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年初确定的城建项目需要,市政府对城市建设部分项目进行调整是必要的,也是实事求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
会议决定:批准《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城市建设十大工程部分项目的报告》。会议同意将原计划实施的63个项目调整为54个,为原计划项目总数的85.7%。希望进一步抓好调整后项目的组织实施,努力完成全年城建工程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