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
根据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世民的提请,经2008年7月1日咸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白海民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肖斌长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二00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