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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
 
高春毅
杨军
王民主
张云霞
孟颖华
 
 
单位职能
 

旅游局职责

一、机构设置
市旅游局机关内设:秘书科、行业管理科、规划发展科、市场促进科和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旅游局监察室。
市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旅游稽查队、市旅游服务中心。
市旅游协会及其专业分会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我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我市旅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检查监督全市旅游工作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 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协调管理假日旅游“黄金周”工作。
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经营;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审查和申报全市重大旅游投资项目。
4、拟定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市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管理;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涉外定点审批及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
5、依法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与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 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受理旅游者投诉,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6、制定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考试认定;负责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7、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监督和检查旅游价格及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8、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 稽查队 · 旅游协会 · 监察室
· 市场促进科 · 规划发展科 · 行业管理科
· 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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