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来文、来电和各县市区、市级农口部门及民政、侨务、民族宗教、残联、台办等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报告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起草、修改上述有关农村、农业、抗灾救灾方面的文稿、函电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围绕中心工作,参与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承办有关农业抗灾救灾减灾方面的会议;负责承办监督检查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和抗灾救灾业务联络工作;承办市政府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