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决定的执行情况,对所在部门的行政人员实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管理检察本单位党员违反党的案件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纪律的案件,并在权限范围内提出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和意见,受理所在部门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协助局党组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开展党风党纪和遵守国家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并开展行风和抓好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调查研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党风党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设;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教育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事项和任务。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宇文迎宪 办公电话:029-33328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