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组织依法自治工作,开展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活动,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县区市对城镇社区实施划定和调整;协调和组织城市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社区治安、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等社区事业发展目标、措施和相应政策法规;承担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事务;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