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县及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市级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制度规定和办法;负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企业主管以及司法等部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协调工作;承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扶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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