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人事人才政策的综合调研,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
2、监督检查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3、起草局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性材料;
4、负责人事宣传工作;
5、负责人事志的编纂工作;
6、研究制定全市人事人才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7、负责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机关、事企业单位干部统计、国家公务员统计、工资总额年报统计工作,以及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的综合分析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研究生、普通高校和中专学生的招生计划;
11、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主要业务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统计、公务员统计、工资总额年报统计及工资基金管理
市政府大院8楼35号
电话 33210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