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执行"农转非"政策;负责企业工资使用手册的管理工作;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省上有关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政策、法规、措施;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参与编制城镇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计划;审批办理有关工人流动和政策性安置手续;汇总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电话:33210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