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草拟村镇建设的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负责各县市区城镇体系规划、集镇规划的评审工作;负责对全市城镇和村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指导各县市区县城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审查;负责制定县城、村镇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农村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县城、村镇年度报表编制工作。
承办主要业务:负责县区市县城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编制。
办公地址:规划局办公楼二层
电话:33574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