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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七条举措打造阳光政务

2007-12-18 09:32:45  作者: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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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务政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实践,采取七条举措推行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是办事程序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将精简后保留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科室、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办结时限,全部在办公大楼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在“咸阳城建网”上公布,为建设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方便。

二是规划审批会议公开。所有规划项目审批都要经有关会议集体研究,一般的审批项目由局业务例会研究决定,重大审批项目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咨询专家之后提出初步意见,交由规划委员会进行讨论。所有审批项目都实行专家咨询决策制度,经相关专家前置审查后,方可提交市规划委员会或局业务例会研究决定。凡局务例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秦渭两区城建局及群众代表参加。凡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的问题,都邀请有关专家和部门领导参加,并邀请市民代表列席会议。

三是审批结果公开。对重要大规划项目,在审批前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告,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所有规划项目在审批之后,在建设工地等适当位置进行广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严查重处,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四是办结时限公开。实行受理书和限时办理制度。对所有前来办理规划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统一由秘书科接待,对于符合报建条件的,填发受理书开始计算时限;对于不符合报建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目录或不受理原因。对于符合城市规划的重大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及个人,并说明原因。

五是政务信息公开。每月对业务会议研究的规划项目结果、事由及项目收费情况全部在公告栏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信息跟踪回访,监察室和秘书科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规划审批过的项目进行回访,征求对办事态度、办事效率、办事程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进行查处。对于重要规划信息、城市规划会议、重要街点的规划方案等,及时在“咸阳城建网”上向社会进行发布,为市民发表意见建议提供方便。

六是职能职责公开。在公开栏和“城建网”上,公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政策法规、领导姓名、工作分工和办公电话。

七是办公场所公开。与城建局、环保局和公用事业总公司共同在一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引导台,值班员带领办事单位和群众办理事务。为群众设置临时休息场所,放置了沙发、茶具、报纸及擦鞋机等,提供了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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