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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委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县市区的决定[咸字2008(30)号]

2008-07-17 15:11:08  作者: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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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目标,始终坚持“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以创建“平安咸阳”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抓手,以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健全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一控制、两下降”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我市和秦都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维护稳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武功县、泾阳县、彬县和旬邑县予以通报表彰。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县学习,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以奥运安保为重点,严格落实各级维护稳定的责任,深入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市大局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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