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推荐信息
   
· 市双创办市房产局联合检查扎...
· 把握重点强化措施推动创建省...
· 以优异业绩迎接全省城市环境...
· 市双创办持续协调督办市容环...
· 三原县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 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强制拆除违...
· 市执法局依法拆除人行道路障...
· 咸阳市创模规划修编完成
· 基础民生工程:亟待跨越的双...
· 市执法局依法拆除人行道路障碍物
热点信息
   
· 全市2008年双创工作第一季度...
· 市双创办检查市级承担主要任...
· 市双创办召开市场公厕垃圾中...
· 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
·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如何防治?
· 绿色,托起千年古都的梦想
· 夯实基础 全面推动
· 开展"关注母亲河,同创模范城...
· 千军昌书记检查城区双创工作...
· 把咸阳打造成西部绿城 李效民...
 当前位置:专题栏目首页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 >> 创建动态 >>
开展"关注母亲河,同创模范城"系列活动
2005-12-23 00:00:00     浏览次数:143
文字 〖

咸双创办发〔2005〕10号


咸阳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关注母亲河,同创模范城" 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共青团咸阳市委、市双创办各组: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攻坚年和决胜年,治理渭河污染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至关重要,同时也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紧密配合省政府《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西安-咸阳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顺利开展,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全面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渭河污染治理工作,净化渭河水质,实现今年渭河咸阳段消灭超五类水体的目标,促进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的实现,市"双创"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关注母亲河,同创模范城"系列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聚焦渭河"系列新闻采访活动。
    活动时间:全年
    负责单位:市广电局
    活动要求:采访报道中坚持树立先进和曝光反面相结合的原则,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集中报道在治理渭河及其支流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集中对造成渭河污染的造纸、印染、果汁三大污染行业中已关闭企业的反弹、停运污染处理设施及偷排、暗排等行为进行曝光,推动三大水污染行业的稳定达标,促进渭河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市"双创"工作推波助澜。
    二、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全年
    负责单位:团市委
    活动要求:要紧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这个主题,在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集中开展"为同一条河、献同一份爱"的保护母亲河系列宣传活动。如通过充分挖掘具有咸阳特色、歌颂咸阳和渭河的文艺精品,围绕我市和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举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聘请"保护母亲河爱心使者"引导中小学生参与环保实践。
    三、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渭河治理工作进行视察、评议。
    活动时间:2005年6月5日前后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
    活动要求: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市渭河治理工作进行视察和评议。视察和评议,紧密围绕我市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及西安-咸阳水污染同治工作开展,通过代表和委员的视察评议,总结我市在渭河治理工作中的不足,为全面完成渭河治理、实现"双创"目标奠定基础。
    四、举办"七河一渠治理环保论坛"。
    活动时间:2005年4月上旬
    实施单位:市环保局
    主要内容:依据我市"七河一渠"污染调查报告,组织我市各界人士、专家为渭河治理献计献策。活动要突出渭河治理工作在"双创"工作中的重要性,体现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双创"工作的热情,为我市渭河治理工作广纳良策,通过对我市境内七河一渠的治理实现渭河咸阳段消灭超五类水体,确保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水环境考核全面达标。
    五、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情系渭河"征文大赛
    活动时间:2005年7月至9月
    负责单位:市教育局
    活动要求:以情系渭河为主题,结合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做一次环保调查、参加一次生态监护、认识一种动(植)物、阅读一本环保书籍、写一篇环保作文"活动,征文要体现出青少年"关心环境、关注渭河、关爱咸阳"的精神内涵,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环保意识,营造"双创"工作的浓厚氛围。
    这次全市"关注母亲河,同创模范城"系列活动,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活动涉及到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安排、有人员、有经费。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使各项活动扎实开展,收到实效。各单位要针对各自的宣传内容制定详细可行的宣传方案,认真开展,活动结束时,要把开展活动有关资料和活动总结上报市"双创"办公室。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电话:029-33210688 传真:029-33210562
主办:咸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