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双创办发[2006]04号
咸阳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春节期间禁止在城区焚烧冥纸冥币的通知
秦都、渭城区及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办:
春节将至,广大市民普遍有节前祭奠故人的风俗习惯。为了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清洁、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巩固清明、农历十一禁烧成果。现就做好节日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春节期间,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秦都、渭城区和高新区管委员按照清明、农历十一禁烧的组织方式,各自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禁烧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市城管办负责对城区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辖区及办事处,节后将节日禁烧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双创”办,市“双创”办随时组织抽查,并结合节日整体情况向全市通报。
咸阳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