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采取措施,全力以赴抓文明城市创建。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市旅游局制定印发了《咸阳市旅游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各单位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提出了完成时限和达标标准。要求各单位把创建文明城市与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时,市旅游局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行业“创选评”的重要内容,签订了《任务书》,全面落实创建的各项任务。
二是开展诚信实践。采取多形式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弘扬诚信传统,树立诚信品德,在全行形成诚信建设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共筑诚信”和公民道德知识竞赛活动。重新修订公布行业自律公约,完善诚信服务标准,在诚信承诺单位中,积极开展争创“诚信先进单位”、“诚信旅游单位”和“诚信从业人员”等活动。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整治力度,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坑蒙诈骗等有损公众利益的行为。使诚信成为旅游企业和全体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是实施文明共建。市旅游局把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做为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采取机关部门与乡村“结对共建”的办法,发展乡村旅游,力争年内建设2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0个乡村旅游示范户、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使我市的乡村旅游的发展走在全省的前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在从业人员广泛开展学习全国旅游行业先进杨文洲、文花枝活动,进一步深化行业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细则》和《旅游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业道德规范,使全体职工道德规范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局成立了局长高春毅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旅游管理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的办法,确保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