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牢固树立“机关为基层服务、干部为群众服务、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大服务意识,大力推行行政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引导办理制、限时办理制和违诺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2005年被全国双拥领导小组、全国文明办、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宣部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基础上,他们今年又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城市低保工作保障有力。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将2600余名下岗和困难职工纳入了低保范围。市县两级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分别按可用财力的2%和1%列支低保配套资金1636万元,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全市分类施保对象共计11723人,在足额发放保障金的同时,每人每月还增发了10—20元的补助金。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6536户,91398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9.5%。月发保障金503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1728万元。
二是社区民主建设得到加强。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市“三创”活动的任务要求,该局及时制定印发了《社区居委会第一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全市150个社区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制度建设,理顺社区对辖区内居民的管理服务职能,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宿感进一步增强。积极建设学习型社区,经常性开展社区居民公民道德、文化规范、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努力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定期开展对未成年人科普宣传活动。各个社区普遍建立了科普、文化、司法、道德、科技宣传栏。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定期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第三期“社区图书室援建”项目得到落实,资助社区图书室10个,资助图书1万册,价值2万元。为每个社区配发一台电脑,帮助社区改善办公条件。创建工作以来,市区共建成6个健康教育示范区、2个文明卫生达标示范区。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考核中,受检的7个社区的环境、卫生等工作均得到充分肯定。其中秦阳社区、中华苑社区、中铁一局新运花园社区、中铁二十局第六工程公司社区被市上命名为绿色文明单位。为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对社区在创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城市社区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社区在创建工作中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有力地指导了社区的创建工作。
三是爱国主义教育和老年人权益保障不断强化。一大批革命纪念建筑物修缮一新,免费对未成年人和中小学生开放,目前共有16000人次参观学习,充分发挥了全市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老年维权工作得到加强,老年人各项优待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出台了《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若干规定》,使老年人权益保障规范化、制度化。各级老龄组织大力宣传《老年法》,进一步改进措施,对侵害老年人权益事件早发现、早处理。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我市老年侵权事件明显减少,一大批爱老敬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被树立起来。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明天计划”实施顺利。为我市社会福利机构中的46名孤残儿童成功进行了康复手术。及时将生活困难的孤残儿童纳入城市低保和五保供养;将属于“三无对象”的孤残儿童安置到社会福利院。积极救助流浪儿童和收养遗弃婴儿,今年全市共救助流浪儿童540人,收养遗弃婴儿28人。区划地名工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基本完成了城区地名设标工作。城区部分街路巷桥的命名和更名已经市政府同意向社会公布。编制上报了《咸阳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群众来信来访办结情况良好;目前共接待上访人员100多人,受理上访信件80多份,办结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