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我市围绕政务诚信、行业诚信、社会诚信三个关键环节,加强诚信建设。以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以窗口行业执法部门为突破口,大力培育信用道德,规范信用行为,发展信用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政府带头讲诚信,不断强化公信力
今年以来,我市在诚信建设中,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机关的表率作用和先导作用,大力加强以取信于民、服务社会、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政务诚信建设,努力建设为民亲商的“服务政府”、实干有为的“责任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制政府”和公正廉洁的“阳光政府”。一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围绕真心实意为投资者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办事有章、言而有信、政务公开和司法公正等,实行会议公开、文件公开、职能公开、信息公开和办公场所公开“五公开”,进一步促进了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同时,利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务,随时接受市民的投诉和对政府工作的建议。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市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证、一条龙服务、全方位运转。坚持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政务大厅的登记注册、并联许可和投资项目全程代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对进厅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加强督办和协调,让所办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较好地解决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执行偏差、效率低下等问题,增强了政府的诚信和投资商、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三是广泛推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制度是阳光政府的最直接体现。我市重大工程建设均实行招投标。市级政府采购广泛推行公开招标制度,今年上半年会议定点、车辆保险、车辆用油、办公设备购置等均实行了公开招标,增加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二、行业积极倡诚信,不断强化影响力
我市在诚信建设中,十分重视行业诚信建设,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使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文明创建的成果,共享文明创建成就。一是推行服务承诺制。在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和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社会服务、行政执法、经济执法部门、部分党政机关和服务“窗口”单位,围绕无态度粗暴、无以次充好、无价格欺诈、无恶性竞争、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侵犯客户和消费者权益行为等,向社会公开承诺,推行了服务承诺制,在媒体上公示社会服务承诺,方便市民与有关单位联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市环保局建立了诚信联盟,签订《诚信承诺书》,公布诚信承诺和失信举报监督电话等,大大降低了投诉率。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实行一诉查实待岗制,对群众的投诉,每诉必查,一经查实,即对当事人予以待岗处理;对严重影响行业服务承诺信誉的从业人员,予以下岗、辞退。服务承诺制在党政机关和窗口行业广泛开展,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党政机关在群众中的信任度明显提高。二是率先在工业、商贸、建设、医药、食品、卫生等行业开展了“十佳企业(医院)”竞赛评比活动。市信用城市领导小组制定了《咸阳市诚信生产企业考评标准》、《咸阳市诚信流通企业考评标准》、《咸阳市诚信建筑安装企业考评标准》、《咸阳市诚信食品企业考评标准》、《咸阳市诚信医药企业考评标准》、《咸阳市诚信门店考评标准》和《咸阳市诚信医院考评标准》等10个标准250项考评内容。组织经济、商务、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卫生、城建、药检、食品等部门专业人员对符合考评标准的123个单位进行评审,并通过《咸阳日报》对拟表彰的企业和单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信用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对这8个行业的72个单位进行了表彰。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企业诚信监管力度,增加企业失信成本,是落实经济诚信的重要保障。我市制定下发了《咸阳市企业信用规则》和《咸阳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从评定原则、评定标准、考评方法等方面,对企业信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工商部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企业实行A、B、C、D四个类别进行监管,逐步建立了一套企业资料库,并对连续违规企业给予一定惩戒。四是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增强企业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加强诚信监管的同时,注重对信誉度高的企业给予表彰和激励,为诚信企业创建提供强大源动力,如工商部门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免年检,金融系统对守信企业给予信贷额度优惠等等,让守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
三、社会广泛守诚信,不断强化持久力
我市不断深化诚信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市民的诚信意识,规范市民的诚信行为,促进市民的诚信习惯养成,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等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使诚信市民的四条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各行各业中。广泛开展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评选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切实认识到讲诚信与事业发展和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诚信部门评选活动,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加强诚信建设作出表率。同时,把诚信宣传教育与组织多种形式的诚信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行动中,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涌现出一批深受群众欢迎、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和文明行业。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中,我市注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在市区雕塑、景点和公益广告等宣传中,注入诚信教育内容等,用环境氛围来潜移默化地感化、教育和影响市民。充分发挥文明社区的作用,在社区环境上体现诚信;在社区文化中融入诚信;在社区生活中蕴含诚信;在社区服务上实践诚信;在社区交往中奉行诚信;在社区管理上突出诚信,为构建市民个人诚信提供良好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