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文明委发〔2007〕7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诚信咸阳”
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咸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全民道德实践活动,增强全市人民重塑“君子城”的信念,引导各行各业建立良好的社会信誉,进一步树立“一言九鼎”诚实守信的咸阳形象,市文明委、市信用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诚信咸阳”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市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根本,以建立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主体,以信用道德建设、信用规范建设、信用监督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从解决损害党群关系、影响投资环境问题入手,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推进诚信教育咸阳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诚信政府
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重点解决执法不公、弄虚作假、吃拿卡要、蛮横粗暴等失信于民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
(二)建设诚信企业
生产、制造、加工、工程建筑等厂矿企业重点解决违法经营、不守合同、偷工减料、制假售假、恶意拖欠、偷税漏税、骗汇逃债、招投标弄虚作假等失信于用户的问题。进一步做到依法经营、信守合同、遵守规则、确保产品质量,取信于用户。
(三)建设诚信行业
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重点解决态度生硬、虚假承诺、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失信于顾客的问题。进一步搞好规范服务、守法经营、履约践诺、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取信于顾客。
(四)建设诚信市场
生产资料、工业品、装饰材料、小商品等各类市场,要通过开展“争做诚信经营户”、“创建诚信市场”等活动,重点解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缺尺少秤、合伙欺诈顾客等失信于消费者的问题,进一步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取信于消费者。
(五)培育诚信公民
在广大公民中,重点解决信义淡漠、言行不一、背信弃义、损人利己、欺骗讹诈等失信于人的问题。进一步倡导以诚相待、与人为善、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童叟无欺、助人为乐,取信于人。
三、具体分工
(一)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建立起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逐步实施网上联审、网上办事。三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继续做好接待群众投诉、疏通信息渠道方面的组织领导建设和设备硬件配备工作。四是继续扩大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政府公报制度,充分发挥市长专线电话的作用,坚持重要决策的听证会制度。结合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诚信政府,取信于民。
(二)由市工商局、市经委、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分别牵头,对中省驻咸企业、市属企业、非公企业的现状进行调研,按管理、协调职能,分别对各厂矿企业按照“基本情况、良好记录、不良记录”等内容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诚信公示”和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培训,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推动厂矿企业建立健全资信调查和评估、债权保障、应收帐管理和追收等制度,全面改善企业生产、流通、税务、信贷、财务、统计等环节的信用状况。
(三)由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分别牵头,对全市的超市、商场、饭店、餐饮行业和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景点等进行调研,建立完善各商业企业信用档案,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各企业进行“诚信公示”,开展多渠道、多途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开展创建“诚信企业(单位)”活动,建立“诚信联盟”,引导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严格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
(四)由市工商局牵头,对全市生产资料、汽车销售、工业品、装饰材料、小商品等各类市场进行调研,由基层工商部门分类建立工商经营户信用档案,开展多渠道、多途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强12315投诉监督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大治本工作力度,有效遏制损害市场信用的行为。
(五)由市人行牵头,协调各商业银行积极推进全市企业金融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制定《咸阳市企业金融信用等级评级管理办法》,规范金融管理信用评级,建立对服务对象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组织开展企业金融信用评级工作,积极开展个人征信运作模式和政策法规研究,以信贷信用为重点,探索建立消费者个人资信征集、查询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六)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分别牵头,将在职市直机关公务员、市属院校教师、市属医院医生作为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先行试点,构建公务员、教师、医生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作为在职公务员、教师、医生绩效考核、转任、选拔、进职、任用等考察内容之一,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七)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诚信教育与培训制度,把普及信用知识、增强诚信观念纳入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的范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公务员、企业界人士、城乡居民和中小学生等各个层面人员的诚信道德教育,弘扬信用文化,培育信用理念。
(八)由市文明办、市信用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全市组织“诚信咸阳”教育和宣传活动,包括“诚信讲坛”、媒体宣传、诚信单位评选、监督、管理等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守法重信,路路畅通;违法失信,处处制约”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委、市信用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在今年八月下旬召开各牵头单位诚信建设汇报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诚信咸阳”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诚信咸阳”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安排,搞好协调,抓好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咸阳日报》、咸阳电视台、咸阳人民广播电台要结合“诚信咸阳”活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办教育栏目和专题节目,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做的好的要从正面加强宣传,对工作做的差的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进行曝光。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文明办、市信用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今年诚信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届人士,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法,督促检查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年终给予表彰。
(四)加强协调配合。诚信建设事关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大局,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社会各届都要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这一社会工程,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职能,共同打好总体战,要通过“诚信咸阳”活动,提升咸阳魅力,再现“君子城”形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建设富裕文明的新咸阳而共同努力。
咸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咸阳市信用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2007年4月10日
主题词:诚信活动 实施意见
抄报:省文明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抄送:市级各新闻媒体。
咸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1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