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网络运营公司: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信息化意识和科技意识,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快捷和文明,加快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从6月初至10月份在全市开展和谐咸阳数码摄影作品比赛。现就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活跃网络文化生活为目标,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普及推广信息化应用技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在信息化社会的生存能力和生活质量,促进小康和谐社会建设。
二、活动内容
参赛作品紧扣"和谐咸阳"主题,重点征集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咸阳创建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展示咸阳优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弘扬咸阳历史文化、新时期人文精神和时代风貌的摄影作品。
三、参赛形式
我市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数码摄影作品比赛。参加比赛的作品不分专业、非专业,均以数码相机、手机等数码摄影器材参赛。比赛作品在咸阳市门户网站等网站上发表,同时在活动指定的市级其它刊物上发表。
四、活动安排
本次比赛由市信息化领导小组主办,市信息办、市文联、市信息协会、市摄影家协会共同承办。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和作品征集阶段(6月初-9月15日)。
咸阳日报、市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刊登摄影比赛启事。
2、作品评选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参赛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3、作品制作、展示、表彰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市信息办、市文联对评选的优秀作品统一制作图片展板,组织进行展览;咸阳日报、市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优秀作品进行刊发和转载;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五、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内容要围绕主题,健康阳光,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拍摄风格不限。
2、参赛作品为数码摄影作品(包括手机)。作品制作规格不小于7寸,色彩不限,也可制成光盘。参赛作品均为实景拍摄,严禁后期特效制作。
3、每幅参赛作品须附作品介绍一份,作品介绍要求50字以内;除作品介绍以外参赛者还须注明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以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概不负责。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主办和承办单位可将参赛作品用于各类公益宣传、进行公开展示等。
6、参赛者因参加本次比赛而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投稿地点和奖项设置
市区参赛者直接到市信息办或市摄影家协会投稿;县市区参赛者在当地信息办投稿,由各县市区信息办统一于9月15日前报送市信息办。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励800元,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4名,奖励500元,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若干名,奖励100元,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一面。
七、活动要求
1、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和谐咸阳"数码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是全市今年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全市十万家庭上网活动的一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推广普及信息化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全市信息化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
2、要精心组织, 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主题突出、丰富多彩的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咸阳教育台、咸阳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宣传媒体要宣传介绍活动中好的典型和做法,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3、要密切配合,搞好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落实领导,明确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活动开展提供必需的场地、设施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紧密协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通报,促进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
大赛联系人:市 信 息 办 王曙光 电话:33210562
市摄影家协会 范雨农 电话:33361649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