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房地产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和收费标准。公开行政执法项目、处罚依据和处理结果。
二、对群众来信来访专人接待、积极处理、及时答复。对前来办事群众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实行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厅式办理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对群众投诉及反映,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核准、审验、变更企业资质的,均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坚持行政许可事项联席会议审批制度,对行政审批、核准事项集中办理,做到各科室相互协作,主动跟进。
五、坚持廉洁从政,做到严格行政执法和执业监管,不接受房地产企业、服务对象的礼品、钱物和有价证券,不参加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六、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监督电话:3289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