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涉及烟叶收购的信息、价格政策、收购程序以及专卖执法程序、零售许可证照办理程序、卷烟营销管理程序等一律向烟农、经营户、消费者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各级政府的监督。
二、积极提供方便快捷、热情周到服务,接待外来办事人员一律推行“首问负责制”和“引领式服务”,绝不推诿搪塞,冷落办事人员;卷烟营销做到送货上门。
三、对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审核符合法定程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在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各类涉烟案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各类涉及卷烟营销工作的投诉12小时内将处理意见予以反馈。
四、专卖执法亮证检查,不打人骂人和侮辱、刁难管理对象;烟叶收购公平公正,合同收购、对样收购。卷烟营销货源分配公平,文明访销,配送到户,确保落地销售、落户销售、入网销售率达到100%。
五、全局干部职工严格做到廉洁自律,不接受被管理对象的宴请,不以职以权“吃、拿、卡、要”和谋取私利。
六、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监督电话:33369956 33369925 33369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