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兴平市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自我约束和监督意识,着力在全市全面推行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筑起一道坚固的廉政防线,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兴平市制定出台《兴平市各级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承诺内容、实施步骤、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规定和严密的程序,此项活动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五个一”工作,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和执行财经纪律等,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承诺工作分为个人提诺、组织审诺、公开公示、各界监督、组织检查考核五个环节。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结合承诺内容和自身实际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个人承诺,市级一把手的廉政承诺报咸阳市纪委审核,乡镇(办)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的承诺经包抓或分管市级领导签字后,报该市纪委审核备诺。通过审核后分别在全市科级干部大会和部门干部职工大会上当众作出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制牌上桌。同时在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单位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一并公示承诺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
该市把此次廉政承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中,按照“敢于承诺,勇于践行,一次承诺,经常监督”的思路原则,着力建立廉政承诺工作长效机制。市纪委公布免费监督电话和邮箱,并大力做好廉政承诺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对一把手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广泛监督,要求有质疑及时答复,有不足及时纠正;制定出台了《兴平市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检查考核方案》,纪检监察机关对党政一把手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测评评议,并将单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也作为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结合社会各界的评价对承诺人作出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责任制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廉政承诺工作开展以来,由于扩大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党政一把手自觉形成了“绿灯行、红灯停”和积极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咸阳日报 2008-08-28 王智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