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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1.国寿住院医疗津贴保险

2005-10-13 10:50:0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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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医疗保险金种类多样
 兼顾日额津贴及费用补偿
 特设手术麻醉意外津贴

保险利益
 一般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后因患恶性肿瘤以外的疾病在公司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按附表一及被保险人住院日数给付一般住院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但每次给付总额不得超过该次住院医疗费用的总支出的120%。期满后10内续保者不受本款60日的规定。
 癌症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初次患恶性肿瘤并在公司指定医院住院诊疗,按附表一及被保险人住院日数给付癌症住院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但每次给付总额不得超过该次住院医疗费用的总支出的120%。期满后10内续保者不受本款90日的规定。
 住院手术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施行手术,根据被保险人所施行手术项目,按附表二的标准给付住院手术医疗津贴,最高津贴等级为5000元。
 手术麻醉意外津贴:被保险人在公司指定医院施行手术时,在手术麻醉期间因麻醉意外造成死亡或者身体高度残疾,给付手术麻醉意外津贴20000元。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周岁至65周岁
 保障期间:1年,续保需另办手续
 保险期间:1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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