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伤残人员等级评定审核
审核依据:《民政部关于颁发〈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的通知》 审核条件:1.符合《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条件》的规定;2.经革命伤残军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审核同意;3.所在地民政局报送完整的评残材料。 审核程序:1.受理区(市)民政局为符合报批条件的申请人报送的评残申请;2.审核有关材料,对符合报批条件的呈报省民政厅审批。 审核时限:10日 办理机构: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