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为了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出台了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干预措施。
干预的品种有:尿素、碳酸氢氨、复合肥、复混肥、二铵、农用塑料薄膜、农药。具体措施是对干预的品种农资价格实行进销差率管理即批发环节进销差率控制在6%以内,零售环节进销差率也控制在6%以内,(以上环节进销差率均不含运杂费)。
市物价局将对执行干预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专项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化肥生产企业优惠价格政策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并予以公开暴光。
(物价局张建辉、丁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