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口头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2、 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须知,将应提供的资料准备齐全后,递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3、 准予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委托银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登记抵押。借款人在指定委托银行办理完毕贷款相关手续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审核并出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放款通知单》,开具转账支票,再转交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