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
①审查申请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
②要件齐备现场踏勘宗地现状提出处理意见;
③提交局务会议会审(需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按国土资源部11号令办理);
④会审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⑤草拟出让合同,计算出让金缴纳标准;
⑥出让金到帐签订出让合同,领取土地审批件。
2、提交相关资料
①申请报告;
②土地以属证明(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或其它凭证);
③测量成果(具有地籍测量资质单位提供);
④宗地评估报告(具有评估资质单位出具已在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
⑤计委立项批复(市计委);
⑥规划局定点及批准用途的文件(市规划局);
⑦改制企业应提供市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
3、收费标准:出让金缴纳标准(不低于评估地价的20%);
4、监督投诉电话:3549427
5、办事地点:市玉泉路西段 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33549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