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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5-12-22 09:54:49  作者: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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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陕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安排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05]27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3日下午   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4日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2:00-4:30  税法(二)

    6月25日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2月20日。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市政府后楼一楼十五号。联系电话:3210880。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学历、职称证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工作年限证明、三张近期同版一寸半身免冠照片,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三),新考生还须填涂报名信息卡。

    四、收费标准

    注册税务师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共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2、《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考生 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前务必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5、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及发行工作由陕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考生报名时,可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考试大纲和教材的预定手续。地址:西安市朱雀路142号;联系电话:88403740、88417496、88419993;

    附件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资格考试报名表

                              咸阳市人事局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4号)

    第七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

    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摘自《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六条  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  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咸阳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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