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 体
】
用户名:
@
xys.gov.cn
sina.com
163.com
xysfda.gov.cn
xydpf.org.cn
xyylbx.cn
sohu.com
szzy.net.cn
xaonline.com
126.com
163.net
xysysq.cn
密码
:
首 页
|
帝都咸阳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招商引资
|
帝都写真
当前位置:
企业首页
>>
商务贸易
>> 咸阳市商务局限时办结制暂行规定
咸阳市商务局限时办结制暂行规定
2005-09-28 11:10:48 作者:
来源:
互联网
文字大小:【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本局负责的各项业务统计统计报表和上级机关、兄弟部门要求提供的综合材料要在规定和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二、在正常情况下,每月编发《咸阳商务简报》;提供内、外贸和商流各种信息。
三、人在、政协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在当年六月底前办理完毕,并上报办理结果。
四、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五、对统计信息咨询和群众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一周内提出初步办理意见;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解释工作。
六、基层单位和企业的紧急请示事项,一般情况两周内要给予答复。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站导航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Xiany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咸阳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
陕西镹肆陆陆网络有限公司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