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项目申报程序
1、各县区局根据本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在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范围内择优上报项目(上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图幅、图斑、规模面积、复垦后地类)
2、市局根据各县区上报项目情况,实地踏勘项目;
3、市局耕保科根据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实地踏勘情况,编制项目计划,报局务会研究;
4、经局务会通过后,组织测绘单位初测项目面积;
5、根据《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局正式上报项目申报材料;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程序
6、市局与县局签订土地开发整理协议;
7、根据《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由各县区局负责组织项目点的招投标工作。市局派人参加开标会议;
8、招标完成后拨付首期项目起动资金(约占市级投资总额的30%);
9、项目开工后,市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10、根据检查情况下拨项目中期资金(约占市级投资总额的40%);
第三阶段:项目验收程序
11、项目点工程竣工后,县区局组织自查自验,然后向市局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12、市局根据各县区验收申请,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对项目验收(验收方法:听看音像资料汇报、查验资料、踏勘现场);
13、市局组织测绘单位对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面积复测;
14、根据《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局上报验收资料;
15、拨付剩余资金(根据实测动工面积具实结算);
16、各县区局上报项目审计资料;
17、市局对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二、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1、项目立项报告;
2、《陕西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立项申报表》(陕国土资耕函[2001]第22号文件格式为准);
3、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4、项目资金预算;
5、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后的经营管理方案;
6、项目所在地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图(计算机制图,图中要标绘出项目区的准确位置和范围,比例尺1:1万,幅面A4或A3,图幅号、图斑号);
7、项目区初测成果,及测绘单位资质证;
8、项目规划设计平面图及说明;
9、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地块的权属材料;
10、项目区立项时的土地利用现状证明(须说明涉及的图幅号、图斑号、面积);
11、项目区复垦前照片(8张)(须有说明及相机镜头朝向,有光盘更佳)。
12、复垦区标准分幅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须有图斑号、96年图、盖章、负责人签字、红笔勾出复垦范围)。
以上材料均1份,A4幅面,打孔机装订成册。
三、验收提交材料
1、项目实施部门验收申请;
2、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开工报告及竣工报告;
3、市局立项批复;
4、造地协议;
5、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现场勘察登记表;
6、陕西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验收表(以陕国土资耕函[2001]第22号文件格式为准);
7、项目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工程监理报告;
8、项目财务决算材料;
9、资金审计报告;
10、财务说明及票据复印件;
11、土壤理化检测报告单;
12、新开发整理项目实测地籍图;
13、施工日志;
14、复垦后地貌照片(8张)(须有说明及相机镜头朝向,有光盘更佳)。
15、复垦区标准分幅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须有图斑号、96年图、盖章、负责人签字、红笔勾出复垦范围)。
以上验收材料均1份,A4幅面,打孔机装订成册。
另准备一份复垦区标准分幅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须有图斑号、96年图、盖章、负责人签字、红笔勾出复垦范围),不装订入册,单附。
五、、监督投诉电话:3549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