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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度检验

2005-09-30 17:35:19  作者: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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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资格:
  事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接受年度检验。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注年检合格标记。没有进行年度检验或超过年检合格期限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失去效力。
办理依据:
  登记管理机关依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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