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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与职能
单位下设综合科、培训科、企业科、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主要职能
(一)、就业训练
1、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
2、积极推动劳动预备制工作,负责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前培训;
3、农村劳动力流动培训;
4、对全市区县以上劳动部门主办的就业训练中心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
5、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培训机构、先进工作者、先进教师的评选活动;
6、负责培训报表的统计和信息的交流反馈工作。
(二)、劳服企业指导和服务
1、综合指导全市劳服企业和主辅分离企业,包括劳服企业和主辅分离企业的经济运行、工资审核、报表统计和业务指导;
2、组织实施劳服企业和主辅分离企业资格认定和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工作;
3、组织实施劳服企业接纳和吸收下岗失业人员,促进再就业工作;
4、组织实施劳服企业QC认证管理工作;
5、组织好劳服企业的案例生产,完成好年度经济指标;
6、组织实施对劳服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帮困救济工作。
(三)、社区平台建设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搞好全市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的基本建设,包括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的落实;
3、采取各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4、积极组织创建“促进就业先进社区”的评比竞赛活动,并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
5、协助民政等部门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6、对所属各县市区及基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4050”工程
1、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和再就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针对以“4050”人员为重点的就业弱势群体的各项优惠政策;
2、督促检查各县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安置“4050”人员的情况;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公益性岗位的补贴资金;
4、认真做好农业就业岗位的开发和在企业购岗安置“4050”人员的工作。
(五)、职业技能鉴定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好涉及到12个工种的工人技术等级鉴定工作。
(六)、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三、服务承诺
热情接待 有求必应 办理业务 有序快捷
耐心解释 有问必答 为民解难 有困必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