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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咸发〔2008〕3号)
2008-08-26 09:57:29     浏览次数:82
文字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中发〔2007〕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发〔200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1、正视当前青少年体育工作及青少年体质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青少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青少年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存在着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中小学体育教师、体育设施条件不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不足,体育课和体育活动难以保证,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青少年超重和肥胖青的比例呈上升趋势,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这些问题如果不切实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影响全民素质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切实增强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紧迫感。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责任感,认真研究解决当前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各个问题,努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二、明确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3、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4、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今后五年内我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是:全市青少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达标,体质健康明显增强,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比例明显下降;每个学生能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满足学生运动需要;创建一批全面落实体育工作,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较高的示范学校,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5、开足上好体育课。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每周为2课时。
    6、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中小学要全面落实“两操两活动”制度,坚持每天上好早操和眼保健操,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的集中锻炼。要把“两操两活动”列入教学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有考勤、有记录。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以上课外体育锻炼。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开展体育活动。
    7、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学生体质健康为重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坚持每学年对学生进行1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建立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测试报告书要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配齐检测器材、规范检测方法,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并及时将测试数据上报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为有针对性实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依据。
    8、坚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继续坚持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加试身体健康素质,并把测试结果作为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按50分计算,计入高中升学录取总分。
    9、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学生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广泛组织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引导学生走进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掀起青少年体育锻炼热潮。要不断创新阳光体育运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与体育课堂教学相结合、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与体育竞赛相结合、与教育科研相结合,不断提高阳光体育运动的效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
    10、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有效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学生创造宽松学习环境和氛围,使学生有更多时间参加体育锻炼。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家庭作业量,1—3年级每天不许布置家庭作业,4—6年级学生每天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3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
    11、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体育运动会,所需经费必须列入政府预算。今后,市上每4年组织1次大、中、小学生综合或专项运动会。各县市区也要定期组织学生综合或专项运动会。学校必须每年召开春、秋两季运动会,并经常性组织开展校际、班际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要注意发展学生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做到人人有喜爱的体育项目、班班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校校有较高水平的运动员。逐步在全市普通高中推行体育特长单独录取制度,促进学校特色建设和学生体育特长发展。要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对学校、群众体育运动的示范性作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小学、中学相互衔接的课余训练体系,形成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积极实施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不断丰富军训内容,全方位开展“少年军校”活动,为增强青少年体质、磨炼青少年意志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12、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城镇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提供基本设施和条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学校要将体育卫生条件改善和体育活动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证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和安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阳光体育运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和学校体育设施条件的改善。
    13、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例基本标准》,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小学以每周16—18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中学以每周12—14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要畅通教师调配渠道,每年补充教师时,应增加体育教师比例。体育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应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组织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和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计入工作量。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育教师培养工作,努力建立一支热爱体育工作,具有较高体育教学技能,结构合理的体育教师队伍,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从今年起,全市每个体育教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同时,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体育教师社会地位。对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树模等方面,与其它学科教师一视同仁,对体育教师担任体育课教学与其它学科同工同酬。要积极落实体育教师福利待遇,为体育教师从事学校体育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4、加强体育活动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指导。学校要对体育教师开展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指导青少年科学训练。要与体育部门一起,定期对体育场馆、设施进行维护、检测,确保安全运行。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完善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要建立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办法,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障。要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深入开展体育校本研究,切实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
    15、加强青少年用眼知识宣传教育。学校要加强青少年用眼知识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关注学生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2次监测。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国家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16、完善学校卫生保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对青少年卫生、保健、营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保障的有效机制。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要将健康教育列入必修的地方课程,在综合知识讲座中安排一定课时开展健康教育。要建立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对城乡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通过财政资助、勤工俭学、社会捐助等方式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标准,保证必要的营养需要。要建立青少年营养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青少年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要全面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学校每年要对学生进行1次健康体检。
    17、健全学校卫生保健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在中小学设立卫生室,按有关规定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要按照《中、小学卫生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配足配齐卫生器材,要将校医的职称评审列入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序列、保健教师的职称评审列入教师评审序列,切实解决校医、保健教师的职称评审等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18、充分利用社会体育资源。各级体育部门对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及运动设施要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和学生开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利用社会体育人才资源,指导青少年进行体育锻炼。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或资助学校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建设,学校现有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挪作它用。学校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免费开放,在不影响学校体育教学前提下可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
    四、努力创造青少年体育工作良好氛围
    19、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体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投入,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全面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发展改革、财政、人事、教育、体育、卫生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社会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合作,尽好各自职责,保证青少年体育工作健康开展,努力形成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学校体育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在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校长要切实履行学校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解决好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学校体育工作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与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组织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加强完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切实发挥其引导、辐射作用;组织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基层学校,指导课余训练。
    ——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加强学校卫生服务与监督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置独立的学校卫生科(室),配备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学生健康危险行为及教学环境安全卫生状况的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做好校医、保健教师培训、学生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和预防接种证查验;根据疾病监测信息和疾病流行特点,指导学校开展消毒、杀虫、灭鼠(蚊、蝇)工作。
    ——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
    ——家庭要鼓励和支持子女参加各种有益的校内外体育活动,提倡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社区要不断改善社区内体育活动设施,为青少年提供良好体育活动条件;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积极组织社区内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21、广泛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标语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大力宣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先进学校和优秀体育教师的事迹,加大对青少年体育活动宣传力度,唤起全社会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浓厚氛围,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2、强化监督和指导。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的专项督导制度,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问责制度。把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两基”巩固提高的重要内容,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下发专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要追究责任。要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要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学校,实行创建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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