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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办就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答记者问
2008-10-31 14:12:00     浏览次数:88
文字 〖

——市应急管理办就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答记者问

    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施行一周年纪念日,市应急管理办主任秦文华就我市宣传贯彻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七大提出高度关注民生,民生的首要问题是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核心就是让老百姓更安全,更放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保障。
    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指导政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2007年11月1日起颁布实施,共7章70条。第1章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分类与分级、应对原则等;第2章到第5章,规范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第6章明确了政府、官员、单位和个人责任,加大官员问责力度,明确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第7章规定了突发事件需进入紧急状态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依法决定。
    问: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如何?
    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形成了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了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应急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全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机制。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5732起,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按照预案及时进行处置,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问:今后全市应急管理的思路和重点是什么?
    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我们将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2008—2010年咸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为重心,以“四进”活动(即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知识、应急体制、应急机制等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为重点,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积极落实 “一案三制”(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二是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四是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力保障和技术保障,努力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五是以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通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应对处置能力及社会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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