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注册暂行办法》
二、办理程序
经医疗机构同意,由申请人向医疗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到市卫生局办理注册。
三、提交材料
1、《注册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
4、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l张。
5、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两年未注册者需提交培训3个月的考核合格证明。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30个工作日办结,按国家计委财政部〔1999〕2267号)文件规定的物价标准收注册费25元。
联系电话:3355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