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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民生活救助办理程序
2008-04-11 19:51:17     浏览次数:85
文字 〖

 

1、灾民自愿申请。

2、村民小组初评后提名。

3、灾民所在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4、村民委员会审查,并张榜公布后上报。

5、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审核。

6、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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