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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手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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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人才流动开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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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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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咸阳市政府八楼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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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3321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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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含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手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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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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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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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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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与企业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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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1、未就业毕业生需要回原户口所在县市区办理落户手续的,凭毕业时学校发放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人才流动开发科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后,回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报到落户,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2、与辖区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派遣手续办理:毕业生凭与辖区企业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到人才流动开发科办理派遣手续,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3、招录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毕业生凭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到人才流动开发科办理派遣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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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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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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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3321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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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332104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