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各类行政奖励及表彰
政策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表彰奖励规定
需提交的资料:由受表彰单位按照省人事厅和上级业务单位联合下发的通知会同市人事局一并提出表彰奖励的名称和内容
业务办理条件:符合表彰奖励规定,先进个人须经民主推荐和组织同意,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公示7日以上
办理流程:由各单位主管人事的同志上报表彰奖励的集体或个人名单,以人事局和主管单位共同上报表彰文件,两日内办结完毕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公务员管理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8:00
办公地点:咸阳市政府八楼
办公电话:33210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