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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设立及运输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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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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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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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渭阳西路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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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33214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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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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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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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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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1、车辆条件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的,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 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2、人员条件 驾驶人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咸阳市交通局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辆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其他从业人员:有经市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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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车辆检测合格证明; 2、从业驾驶人员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客运急救基本知识考核合格的证明。 3、安全管理制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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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1、拟经营者向咸阳市交通局提出申请; 2、咸阳市交通局自受理申请之日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3、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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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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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陕价费调发[2000]140号文件收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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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33214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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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332140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