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推荐信息
   
· 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考...
· 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勘探
· 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许可证
热点信息
   
· 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考...
· 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勘探
· 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许可证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 >> 市文物局 >> 业务事项 >>
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考古发掘
2008-08-12 15:26:51     浏览次数:19
文字 〖

事项名称

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考古发掘

受理机构

咸阳市文物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

市文物局(西环路一号)

联系方式

02933317397

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章第29条、第31

政策依据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市文物勘探部门出具的文物勘探报告;

2、基建单位建设用地规划位置图。

办事流程

1、建设单位持市文物勘探部门出具的文物勘探报告向市文物局申请发掘;

2、市文物局批准后将报告转发市考古所,由市考古所负责发掘事宜;

3、市考古所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考古发掘收费标准作出发掘预算;

4、双方签订发掘合同,考古所进入工地进行发掘。

5、发掘结束后,建设部门持市考古所出具的施工通知书报城建、规划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鉴订协议进入工地

收费标准

见附件《考古发掘收费公示表》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电话:029-33210688 传真:029-33210562
主办:咸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