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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考古发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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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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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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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市文物局(西环路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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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317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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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章第29条、第3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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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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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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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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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市文物勘探部门出具的文物勘探报告; 2、基建单位建设用地规划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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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1、建设单位持市文物勘探部门出具的文物勘探报告向市文物局申请发掘; 2、市文物局批准后将报告转发市考古所,由市考古所负责发掘事宜; 3、市考古所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考古发掘收费标准作出发掘预算; 4、双方签订发掘合同,考古所进入工地进行发掘。 5、发掘结束后,建设部门持市考古所出具的施工通知书报城建、规划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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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内鉴订协议进入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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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见附件《考古发掘收费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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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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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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