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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残疾人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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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市残联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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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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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渭阳中路市政府大院西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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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33210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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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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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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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申办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申办条件为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本市各类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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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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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申请办证人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残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留复印件);3张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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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申办者持申办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残联领取《残疾鉴定表》→申办者到区(市)县残联指定医院进行残疾鉴定(注:精神(包括自闭症)类残疾人须到咸阳精神病专科医院、兴平精神病医院或秦纺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申办者将指定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结果的《残疾鉴定表》返送回区(市)县残联→区(市)县残联根据《残疾鉴定表》的鉴定结果,向不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申办者收回《残疾鉴定表》,不颁发《残疾人证》;向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申办者收回《残疾鉴定表》,对其进行登记并办理《残疾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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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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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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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33210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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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332105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