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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残疾人信访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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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市残联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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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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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渭阳中路市政府大院西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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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33210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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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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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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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受理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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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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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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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有信访需求的残疾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残协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服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本地街道(镇或乡)残联反映(第二次受理部门应在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仍不服者→应持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残联出具的《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在10日内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或当地的区(市)县残联反映(第三次受理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人不服者→应持区(市)县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或区(市)县残联出具的《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在10日内向咸阳市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或咸阳市残联反映(市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或市残联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还不服的→可以向更高一级主管单位上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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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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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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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33210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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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332105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