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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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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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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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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咸阳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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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8135037、029-3813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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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组专家审查组进行审查,作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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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5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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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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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凡向市水利局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申请的,属于市级审查权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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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一式10~20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 3、与审查工作有关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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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申请→下达受理决定→召开审查会→下发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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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审查机关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报告书应当在审查会召开10日前送交专家和有关单位审阅审查机关自下达受理决定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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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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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029-3813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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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81350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