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 |
|
受理机构 |
咸阳市水利局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咸阳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
029-38135037、029-38135032 |
|
内容概述 |
对取用水户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取水许可证 |
|
政策依据 |
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
|
标准规范 |
GB/T 17367-1998《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
|
申办条件 |
地表水取水口设计流量合计1~ |
|
申报材料 |
一、取水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1)取水单位或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2)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4)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证表; (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的同意文件。 二、取水许可申请审查通过后,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核准文件; 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4、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 5、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6、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7、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8、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
|
办事流程 |
取水申请→取水许可的审查和决定→取水工程验收→取水许可证核发申请→取水许可登记→发放取水许证→取水许可证发放公告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内对取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 自受理取水申请起45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取水工程或设施进行现场核验,出具验收意见 |
|
收费标准 |
取水许可工本费10元 |
|
咨询服务 |
029-38135032 |
|
投诉电话 |
029-381350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