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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2008-08-14 16:11:08     浏览次数:8
文字 〖

事项名称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受理机构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科

办公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 下午2:00-6:00,

(夏季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

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西22-11  邮编:712000

联系方式

电话:33210875,传真:33210425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施工期间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5、有必要的建设资金。

申报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

7、建设资金证明。

办事流程

县民宗局上报市民宗局→市民宗局业务科初审→主管局长复审→局务会研究→局长签发。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监察室

地址: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西楼2-11号,电话:3321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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