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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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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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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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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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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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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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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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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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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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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1062 33327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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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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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注册资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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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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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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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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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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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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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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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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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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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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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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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加注册资金,增加部分与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 ‰ 收取;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 ‰ 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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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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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1062 33327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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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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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1062 33327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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