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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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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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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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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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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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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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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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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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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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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1062 33327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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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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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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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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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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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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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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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填表说明:
1.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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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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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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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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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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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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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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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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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1062 33327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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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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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1062 33327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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