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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延期立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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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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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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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渭阳西路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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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576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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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市政管线工程,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工程暂时无法正常实施,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满三十日前,可申请办理市政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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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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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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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1、申请者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私人申请管线者为个人; 2、有效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所提供的图件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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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 2、法人委托书; 3、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原件); 4、审定设计施工图纸一份(原件); 5、设计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核实后,留加盖有公章的复印 件); 6、其它能证明需延期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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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建设单位报建--现场踏勘、提规划设计条件--局业务例会研究方案--设计方案批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副本--验线合格后,换取规划许可证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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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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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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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029—33576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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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571113 |
